综合治理专题
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5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41687次
赣工综字〔2015〕6号
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省总各直属单位,省总各部门:
根据省综治委统一部署和《关于开展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在全会范围内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处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积极回应职工群众对平安江西的新期待,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从根本上解决突出治矛盾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实现我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工作目标:切实把省总社会治安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摸清、摸准、摸透,把影响职工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准、摸实、摸全,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掌握清楚。
(二)整治工作目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无刑事和治安案件,无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
(三)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综治基础建设,落实综治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群防群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单位、处室及属地为主,相互配合,实行条块联动。明确划分条块责任,凡属单位解决的问题,由单位解决;凡属部门解决的问题,由部门解决;凡属地方解决的,由地方解决。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着眼建设,因势利导,疏堵
综合,以和谐平安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责任查究”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部门,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决定,严肃查究单位、部门领导责任。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省总及直属单位周边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
(二)加强对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办公场所、食品卫生、厨房餐厅等场所的排查整治。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排查、教育和管理。
(四)各类影响职工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治安问题。
五、活动步骤
(一)全面深入排查(9月)。各部门、直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主管或分管业务范围进行地毯式排查,滚动式排查,切实摸清本单位、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有现实危害的重点人群,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
(二)狠抓集中整治(10-11月)。实行治安重点地区台账管理,将排查出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协作单位、明确整治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地方,要查明原因,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治。对治安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区域,由上一级综治领导小组实行挂牌整治或商请有关部门共同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作用,发挥和规范全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息员队伍的作用,组织他们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围绕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场所开展排查守控,提高化解矛盾和打击现行犯罪能力。要注意畅通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促进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建立长效机制(长期)。继续完善全会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情况会商,信息沟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重点情况、切实做到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中的各类重点人员、各类安全隐患、各类矛盾纠纷等分级分类、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进度报告机制,各单位每月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处室要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业,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迅速开展排整治,尽快扭转一些领域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是直接的利益问题。
(二)加大领导力度。全会综治领导小组负责全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导,靠前指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要单位、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会综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排查工作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突出治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治安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下发抄告督办单,对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地方,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查究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地方,单位和部门,给予黄牌警告,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全会综治办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综治评先资格。
江西省总工会综治办
2015年9月12日
抄 送:省综治办 |
江西省总工会综治办 2015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