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 欢迎登录江西省总工会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新闻中心 >专题新闻 > 法治江西

法治江西

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律师、集体协商指导师、健康工程师进园区服务的工作制度

2015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36447次

字体大小:【默认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工业园区已成为农民工的主要就业、生活场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总《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律师、集体协商指导师、健康工程师进驻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服务制度(以下简称“三师”进园区工作制度),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引导职工理性维权、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 工作原则

(一)服务职工。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诉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树立科学的心理调节和身心健康理念,组织实施改善他们身心健康的讲座、运动指导、工间操培训推广等。

(二)促进和谐。帮助工业园区企业正确理解和认识法律、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引导企业以人为本、关爱职工。

(三)选树典型。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培育宣传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和舆论引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法律援助律师工作任务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在所在园区举办2次法治讲座,主动积极参加工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参与预防企业劳资纠纷。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应为工作律师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律师定期在园区坐班,了解园区及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发现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应及时向工会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为园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按照工会要求,受理职工诉求,办理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形式的法律援助或服务。

4.参与工会信访接待。园区发生涉及职工权益的突发性、群体性和集体上访事件时进行第三方介入。帮助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劳动关系矛盾。

5.参与“双引导活动”。在我省劳动关系三方开展的“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活动中主动发挥积极作用,协助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职工大力宣传法治理念和劳动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言献策。

6.帮助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为企业审查集体合同,条件适合的可以兼任集体协商指导员,在企业集体协商中提供专业意见。

7.帮助工会进行法治化建设,为基层工会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8.涉及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集体协商指导师工作任务

1.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或行业、区域性工会搜集职工意见、提出集体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合同草案等。

2.认真研究本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摸清本地企业底数,掌握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基本情况,制定集体协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工作督导,按步骤、分进度逐步实现本地区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

3.为本地区开展集体协商的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协商能力;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提供经验、理论、数据支持以及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健康工程师工作任务

1.讲授健康养生、心理健康、运动健身基本理论。

2.传授运动健身方法、运动心理减压、拉伸健身基本技能。

3.宣传、培训、推行适合园区企业员工特点的工间操。

4.指导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健身活动或心理辅导。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草根化。要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按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法律、集体协商服务,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针对性强的、简单易行的健康健身服务。

(二)服务形式网络化。要根据工业园区内职工大多为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充分运用新媒体、融入“互联网+”时代开展服务工作,各工业园区工会要搭建服务职工的网络平台。

(三)服务队伍专业化。要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熟悉经济、工会、劳动工资、财务、心理疏导、健身专家等工作专业人员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深入职工、深入生产一线提供服务。

(四)服务方式菜单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上述工作任务菜单中有针对性地选择项目开展“点菜式”服务,并鼓励各地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直管县总工会要对本区域内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确保“三师进园区”工作制度有效推进落实。各级工会要将用于开展“三师进园区”工作的费用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省总将对实施了工会法律援助律师进工业园区工作制度的单位进行经费补贴,详见《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会法律援助律师进工业园区工作制度>的通知》(赣工通字〔2015〕9号)。

(二)加强工作交流。鼓励各地各级工会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不同区域工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三师”进园区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为制度推行和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西省总工会 在线活动 信访邮箱 安装APP

扫一扫客户端

江西产改
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客户端

工会普法
专场竞赛
收 起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