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
2015年法治教育重点工作方案
2015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34129次
关于印发2015年法治教育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委各有关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
《2015年法治教育重点工作方案》已经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2015年法治教育重点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既是建设法治江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为贯彻落实省委强卫书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的要求,现就今年开展法治教育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一)省委组织部于今年底前出台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实施意见,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并形成独立的法治课程体系。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课程安排不少于8个课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课程安排不少于16个课时。
(三)协调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在省委党校举办有关法治江西建设专题培训班;各级党校同期开展以法治江西建设为专题的干部轮训。
(四)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建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各级省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以我省发生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违法决策典型案例、环境污染典型案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为素材,整合提炼,对在职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活动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委党校、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等负责提供相关案例材料,推荐宣讲人员;省委党校负责宣讲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省法建办、省普法办负责组织宣讲人员集体备课,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各级党校、各类培训班提供师资服务。
二、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着力培育青少年学生法治养成
(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按照教育部编制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普法办编写出版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辅导课本,以及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参考读本,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学大纲规定的法治教育计划。在全省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聘用至少1名法治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二)巩固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实现全省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特别是“老政法”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和组织“五老”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学校法治教育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学校要利用校园结构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利用本部门设施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组织青少年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之间协作,推动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免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强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治教育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领导干部是全民学法用法的“龙头”,是关键;青少年是全民学法用法的“源头”,是根本。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履责,切实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今年加强普法教育,树立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创新突破,对当前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办法措施,务求实效。
(三)加强督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已列入今年法治江西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省法建办和省普法办要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共同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