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宣传周
关于江西省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4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42459次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景德镇市、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82号),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8日至14日举办。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示范省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先进单位典型事迹。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各地区组织公共机构开展以下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区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省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节粮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商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省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本地区节能先进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4.印制节能宣传画。我局将印制节能、节水、节粮宣传画向省直单位发放,同时在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jxjgj.gov.cn/)上发布,供各地区下载、印制、张贴。
(二)省直单位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各单位要组织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积极开展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能源紧缺体验和废旧商品集中回收活动,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张贴宣传画、举办展览、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营造节能氛围。
2.我局将会同省文化厅在省图书馆举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专题报告会;在部分办公区举办“资源回收、绿色无限”图片巡展,并现场开展废旧电子产品兑换礼品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开展我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经验专题宣传活动、无纸化办公和反对食品浪费专题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地各单位将当天开展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邮箱(jiangxijnb@163.com),我局将择优在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等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情况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