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成立于1996年,是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保障活动的专业机构,由江西省总工会出资成立,经民政厅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职工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担风险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保障组织。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障逐步成为全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竭诚服务职工传统特色品牌工作,是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工作宗旨
依托全省工会组织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秉持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特点,遵循职工互助保障发展的互助互济规律,建立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为主体的互助保障服务体系,保障职工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经济利益,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
主要职责
1.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有关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2.开展为会员提供职工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康复指导、咨询服务、会员救助、走访慰问等活动;
3.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调剂、给付、保值增值等;
4.研究制定全省职工互助保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5.参与或协助工会组织开展教育、咨询与服务;
6.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授权或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组织架构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实行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秘书处为执行机构,秘书长为法人,监事会对秘书处工作进行监督;秘书处下设办公室、直属办和业务发展部、财务部,全省设立了13家办事处(含省产业直属办事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体系和覆盖省、市、县(市、区)、基层单位的四级网络服务体系。
保障项目
围绕主要职责,建立了8个保障互助计划产品体系,具体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互助计划》《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住院综合保障互助计划》《女职工幸福保障互助计划》《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此外还开展救助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
工作成效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工会重点工作,以满足广大职工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宗旨,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业务规模逐年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向非公企业拓展延伸。对重点群体开展了专属行动,连续五年累计向51万多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互助保障产品;连续五年走访慰问困难会员、劳模、新就业群体等职工会员;连续三年累计为近600家“1269”领域中的企业近7万名职工补贴办理职工互助保障服务活动,彰显了互助本色、工会特色、江西底色,用实际行动叫响做实“有一种温暖叫职工互助保障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