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全总关于认真做好《汶川特大地震中国工会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记述我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在抗震救灾中所做的工作,真实反映在抗震救灾中涌现的英模事迹,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经验。省总决定: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分别收集整理编纂本市、本产业、本单位的抗震救灾资料长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汶川特大地震中国工会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重大意义
《汶川特大地震中国工会工会抗震救灾志》(以下简称《中国工会抗震救灾志》)是国家《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中国工会抗震救灾志》是存史资鉴、利在千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在抗震救灾、受灾群众安置、社会赈灾以及灾后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以志书的形式将这一历史过程全面、真实、客观地记述下来,对于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以及为国家、为民族、为后代留下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认真做好资料长编收集整理工作
1、资料内容:职工参与救援、抢险、抢修基础设施、紧急运送救灾物资情况及典型例子;职工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概况、典型事迹;帮扶在赣灾区农民工情况;对口帮扶参与重建情况;悼念、纪念活动;各级工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工人先锋号”活动情况、授旗形式和受表彰的先进典型等。
2、资料来源:包括报纸、期刊、网络、档案、文件、工作总结、技术资料、会议纪要、图书、图片集、文物、口碑、音像、调查报告、实地调查等(不得使用非解密材料)。
3、工作路径
设区市、县总工会需查阅和拷贝(复印)同级党委办、政府办和财政、建设、卫生、民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地方志办等部门相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拷贝(复印)同级报刊和学校报刊。
产业(局、系统)工会和省总直属基层工会需查阅和拷贝同级党政办和部门的相关资料以及本产业、本单位报刊和学校报刊。
三、认真做好资料长编的编辑工作
资料长编一事一条,主要为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报送时须形成资料长编目录,所选资料内容应反映事物起始、发展、结果的全过程。资料长篇按篇目归类,各事件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每条资料长编主要为节录的资料内容,都要标注“说明”,包括资料所载事件发生时间、资料来源、摘录人姓名等。如来源于报纸的资料应说明报名、版次、文章标题、作者姓名等,来源于档案的资料应说明馆藏、文档号,文件应说明发文单位、文号等。来源于网络的资料应说明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文章标题、网站名称、链接地址、文章日期等。图照资料须标注图片说明、作者及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每一资料长编的摘录者须署名以示负责。
四、资料长编报送形式及时间要求
请于2010年9月15日前,各设区市将征集的资料(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汇总县区资料以快件方式邮寄或送至省总办公室,同时将编辑好的资料长编以电子文件方式发送至hly@gh.jiangxi.cn。上报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并签字。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保质按时地完成稿件报送任务。
省总工会保障部联系人:邓建
联系电话:0791-8688820
省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胡靓怡
联系电话:0791-8688806
江西省总工会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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